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保障工作,将安全責任和防範措施落到實處,維護校園和諧穩定,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加強省屬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電〔2021) 294 号)在全校範圍内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深刻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級文件的要求,做好實驗室安全檢查的組織工作,深入開展實驗室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糾工作的落實。對于發現的隐患和問題做到責任到人、及時整改,确保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
二、工作安排:
檢查範圍:各單位教學實驗室、科研實驗室等。
檢查時間:2021年11月25日
檢查内容:參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對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現場抽查,對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門出具書面整改通知。由學校領導、教務處、保衛處、總務處組成的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抽查。對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門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各部門在收到整改通知後應立即進行逐項整改落實。各部門須在11月29日前整改完畢,并向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小組提交整改報告。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應立即進行整改,附整改前後照片或文件等材料,不能立即整改的形成整改工作計劃。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協調配合,明确責任,确保實驗室安全排查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1:實驗室教學準備情況自查表
https://www.greathiit.com/uploadfile/2022/1021/20221021142222329.pdf